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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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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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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果违约怎么办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7日 来源:唐山股权转让合同律师
[导读]:  许明律师,唐山股权转让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

 许明律师,唐山股权转让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优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股权转让如果违约怎么办

股权转让如果违约怎么办

如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所设定的义务,或所作陈述与保证有任何不实,导致另一方收到损害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赔偿的范围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可以约定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因请求赔偿而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等。重大违约。特别指出协议中几处关键的条款,如违反这些条款,视为重大违约。发生重大违约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外,还应承担特定数额的违约金,此外还可考虑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等。

相关知识: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条款

1、知情条款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签订本协议时,受让方已经对拟转让股权所属的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对外债权债务、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等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受让有关股权。该条款的重要性在于说明股权转让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如果事后受让方以不知道公司某些重大事实为由主张转让方欺诈等,就是站不住脚的。

2、保证条款

股权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这是指拟出让的股权是转让方合法取得的完整权利,股权上没有设定任何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

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转让已经得到了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已解决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不会因优先权问题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的后果。

公司财务状况告知。转让方已向受让方如实陈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资料。

重大合同情况。转让方已向受让方如实陈述了公司的重大合同状况,并提供了相应资料。

3、优先权条款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回避。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非股东第三人,那么优先权条款就非常重要,关系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问题。

如果公司在进行股份转让的时候涉及到了违约方面的事情,就需要我们在处理的过程中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违约方面的追偿,通过上文的描述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办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问题

一、股东股权转上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比如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二、挂名股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怎么办

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1、有限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

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

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过司法救济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东资格如何取得

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出资设立公司取得;

受让股份取得;

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

继承取得;

接受赠与取得;

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四、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不能。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即丧失股东资格,不得主张包括分红权在内的任何股东权利,但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